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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给“房子漏水”讨说法的挺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7:38  燕赵晚报

  本期主持 本报记者 王俊卿

  本期嘉宾律师 盛强

  “我想要个说法。”12月9日,看到“给你个说法”这个栏目,不少读者打来电话,希望栏目也能就他们遇到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给个说法”。这一期,我们选了3个与昨天的“说法”有关的问题,让律师给讲一讲。

  A、一楼二楼都被淹

  周先生住的那栋楼有7层,他家住二楼。二楼到七楼,共用一条下水管道,一楼有自己独立的下水管道。

  一天,正在上班的周先生接到一楼的电话,说楼上漏水,把他们家的家具给淋湿了。周先生急急忙忙跑回家,打开房门一看,一屋子污水。他们的下水道又堵了。物业公司疏通了下水道,发现造成堵塞的是两块儿卫生巾。

  幸好,问题发现得及时,两家损失都不大,就各扫门前雪,谁也没说什么。不过,从那次之后,周先生心里就常敲小鼓,这要是哪天一楼二楼都不在家,下水道再堵了,两家损失都大了,总得要有个说法的吧?

  【说法】

  先说一楼。因为二楼是一楼的直接侵权人,所以,一楼的损失可以直接要求二楼来承担。在对一楼进行先行赔付后,二楼可以查找污水漏到一楼的原因。如果是二楼使用不当的原因,那一楼的损失二楼自己承担,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那责任就该开发商承担,二楼可向开发商追偿先行赔付给一楼的费用。

  再说二楼的损失。首先查找原因,看下水道堵塞是谁家造成的。如果能够确定,二楼的损失就由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这户人家来承担。如果不能确定,那就由二楼到七楼的所有用户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下水道堵塞不是自家造成的,则不用承担责任。

  B、楼顶漏雨

  石先生:我家住顶楼,到了雨季楼顶就漏水,已经四五年了,小区物业公司也不管。

  【说法】

  楼顶属于共用部分,如果房子尚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如果超出保修期,可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不管采取哪种方式,物业公司都有协助解决问题的责任,不履行责任,业主可向小区业委会反映,由业委会督促其履行职责。

  C、房客淹了楼下

  郑女士:我家的情况与昨天晚报登的情况一样,厨房的楼顶漏水,找了楼上很多趟,房东不来,租房的人也不管,我该怎么办?

  【说法】

  遇到这种情况只有到法院起诉了。说法可以参考昨天刊登的《房子漏水 楼上楼下谁来修?》,不同的是,这里面多了个租房的人。如果漏水与租房的人使用不当有关,那最终租房的人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在这里,建议楼上积极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既是邻里相处的需要,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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