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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交警三大队的民警将一个“交警警告”牌放到兴华南街一家饭店门口。警告牌由一个1米多高的卡通警察形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驶者的相关处罚规定共同组成,牌子上“先看我一眼再进饭店,司机朋友!”的大红字显得特别醒目。
一位民警告诉记者,一到年底,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比较多,将这个警告牌放到饭店门前,肯定会对进饭店吃饭的司机有警示作用。
图为在郑州兴华南街,民警将卡通警告牌摆到饭店门前常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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