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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耗不尽”的充值卡充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7:58  法制日报

  昆明“许霆”案被发回重审

  本报讯 记者储皖中轰动全国的许霆恶意取款案已尘埃落定,但昆明版“许霆”案却风波再起。被告人陈明应夫妇用“耗不尽”的充值卡为上千部电话充值,被控恶意占有数额高达40多万元,双双获刑。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该案发回重审。

  2003年,陈明应夫妇在金辰街道办事处三竹营村开了一家通讯店卖手机,店内安置有一部公用电话。2007年1至3月间,2人在其经营的通讯店内,使用座机和两部小灵通,用7张不同卡号的充值卡反复对店内的公用电话进行充值,3个月共充值13100元。同期,2人还使用10余部电话,用15张充值卡反复对千余部公用电话非法充值,充值金额达402150元。电信部门发现亏缺后向警方报案,去年4月4日,2人被抓获,后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妇俩在发现电信充值卡可反复为公用电话充值后,为谋取利益,利用电信公司公用电话充值系统的疏漏,反复非法充值,已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此,分别判处2人有期徒刑13年,各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赃款41.47万元,没其收作案工具。

  拿到一审判决书后,夫妇俩提起上诉。市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明应夫妇犯盗窃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将该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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