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灿通讯员黄晓红
本报讯 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专项检查通知,要求四部门的各级机构联合加大工作力度,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针对农民工集中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企业逐个检查工资发放情况,确保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
从2008年12月15日至2009年1月15日,全省范围内将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检查重点是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地区“四小”企业(小砖瓦窑场、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
据悉,各级劳动保障、建设、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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