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驾驶员在开车途中因疲劳打瞌睡,结果撞到一清扫路面的清洁工,致其当场死亡。近日,江苏省姜堰市检察院将驾驶员王云俭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
今年7月13日7时许,王云俭驾驶一辆中型普通货车沿宁靖盐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因困倦打瞌睡,结果撞到在紧急停车带内清扫路面的清洁工许某,致许某当场死亡,交警认定王云俭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案发后,王云俭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并履行了全部赔偿义务,且他的行为系过失犯罪,故依法从轻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