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兰州已圈定普查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8:28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田玥)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在明年1月至5月进行。12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统计局召开的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进展情况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此次普查将服务业、能源和水资源消耗纳入了普查范围。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关规定,对于普查中拒报、瞒报、虚报、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的单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企事业单位最高罚款5万元,个体经营户处1万元以下罚款。兰州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同时公布举报电话:2176300。此次普查对象为兰州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主要是全面了解其发展规模及布局,建立健全单位名录库等。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名录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