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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院裁定马永成50万交保 限制住居出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8:36  中国新闻网

  

台法院裁定马永成50万交保限制住居出境

  因陈水扁家族弊案而遭收押的台湾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左),9日以5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在法警陪同下,离开台北地方法院。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前“总统府”副秘书长马永成被收押三十五天后,特侦组9日提讯他讯问有关“二次金改”弊案与企业界关系等疑点,马永成强调他不是决策者,大部分都是听命行事。特侦组以马永成已经充分说明相关问题,向法院声请撤销羁押,合议庭裁准以新台币五十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

  目前因为扁家弊案仍在押的被告,除陈水扁之外,只剩下前“调查局长”叶盛茂及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

  马永成的律师指出,马永成在陈水扁任内期间,因为职务以及和陈水扁间的信赖关系,外界总认为他在“二次金改”、企业间扮演重要的角色,但马永成只是陈水扁的幕僚,很多重大政策,都不是他可以独自决定。

  据了解,包括兆丰金前董事长郑深池、中信金前副董事长辜仲谅等人在特侦组的供词,都曾多次提到与马永成接触、洽谈如何协助企业等相关事宜。

  马永成从上月4日被特侦组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等罪犯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押获准。9日上午提讯后,特侦组讯问马永成达六小时,检方认为已无羁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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