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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报:陈水扁弊案“无罪推定”,好冷的笑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09:4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0日电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天刊出评论说,针对媒体对陈水扁弊案的爆料,民进党某些人以“无罪推定”论述反击。媒体当然得受法律制约,但法律又同时是她监督的对象,因此,言论中的“罪”尚有法律罪之外的意义。

  评论说,想办报的吕秀莲言之凿凿地说:“在未三审定谳之前,他是无罪的。”准此说法,无论扁案信息多么耸人听闻,定谳之前,媒体还得作无罪倡导,而三审之途迢迢,媒体岂不倒像是他的律师吗?

  以尼克松的水门案为例,以法言,他不仅未被审判,甚至未被起诉,他下台之“罪”是“欺骗”,当他面对媒体爆料无以遁形时,下台便成为必然的选择。其间,美国媒体对尼克松的批评势如排山倒海,这些批评又何尝遵循“无罪推定”原则?

  评论说,换作政治角度,民进党从党外到组党,对国民党的批评又何尝遵循“无罪推定”?国民党党产有经过三审定谳宣判为“非法”吗?“黑金政治”、“外来政权”、“卖台”等等,民进党又根据什么法律说这些话?

  评论最后说,绿营要举办声援陈水扁人权活动,可想而知,“阿扁无罪”、“司法迫害”的口号必然又起,但是,口号越响,民众越会想起他所贪得的那些脏钱。其实,那些挺扁人士又何尝不知他的罪孽有多深,只是因意识形态作怪,跟着说谎罢了;“无罪推定”,好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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