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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总体上不会增加社会负担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10:05  常州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记者江国成)此间多位财税专家认为,我国将从明年取消养路费等费用,逐步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同时上调成品油消费税,总体上不但不会增加社会负担,反而有利于推进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结构调整。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主任白重恩认为,根据公布的成品油税费改革方案,政府承诺在不提高现行成品油价格的前提下实施这项改革,不会增加用油者负担。成品油消费税从量计征,因此,不管未来油价多少,每升汽油燃油税都是1元钱。由于取消了养路费等费用,虽然成品油消费税增加,但成品油税前价会降低,税前价加上消费税后成品油价格不会上升,所以实施改革目前总体上不会增加消费者负担。

  白重恩说,按北京家用小轿车每月养路费110元计算,增加的消费税按每升0.8元计征,每月如果消耗近140升油的话,每月新增的燃油消费税和取消的养路费刚好持平。假如汽油的税前价不变,则如果用油量超过140升的消费者就需增加支出。目前改革方案将降低汽油的税前价以保持税后价不增加,所以所有消费者的用油负担都不会增加。

  他强调,改革还将降低政府税收征收成本。养路费征收、二级公路收费成本很高,征收养路费、二级公路收费的人员将近14万人,加起来有近24万人,加上他们所在的机构,政府每年的支出很大。取消这两项费用后,政府就可以为全体纳税人节省一笔相当可观的开支。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认为,这次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把定额的养路费以消费税的形式加到了成品油价格中,实现了“谁多开车多加油谁就多负税(费)”,这使得养路费在机动车车主之间的分配更加公平。

  他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在国内外油价差距较大的情况下适时下调成品油的零售价格,并认为成品油的环境政策应当靠税收来体现,成品油的生产者价格应当随行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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