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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2月9日讯(记者 王灿)今天,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严肃查处不执行水泥价格行政干预措施行为。对违反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的行政干预措施者,将根据有关规定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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