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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清理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11:30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李运孝 记者 任金如)“从明年1月1日开始,我省将继续取消省级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上11月取消的省著名商标公告费等3项、国家取消和停征100项以及原已取消的工商两费,每年我省减少收费金额约13.8亿元,大大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昨日,省财政厅综合处周名桨处长告诉记者。

  据了解,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的是两级审批制度,除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组织,以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都无权审批收费项目和制定、调整收费标准。在中央取消和停征100项以及我省11月取消省著名商标公告费等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之后,省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已经审定了省财政厅提交的清理“方案”。

  从2009年1月1日起,继续取消省级1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取消8项:船舶、船民证件费,船舶过闸费,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费和定额编制管理费,电子产品维修中心收费,安全技术防范工程鉴定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公告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费,技术经纪人资格培训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3项:机动车喷漆放大字号费,非刑事案件委托检验鉴定费,公路及公路设施占用挖掘损坏赔偿费。上述收费项目涉及公安、交通、信息产业、物价、科技、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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