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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将严管上市公司董秘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12:35  新闻晚报

  □尚正

  晚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专门制定了《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考核办法》,《办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上交所将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履行进行考核。

  根据《办法》,交易所对董秘的考核内容包括:诚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工作情况、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情况、股权管理工作情况、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组织工作情况以及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工作的情况。

  董事会秘书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离任考核,考核年度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在完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年度考核和离任考核后,上交所将考核结果通知上市公司董事会,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将相关情况对社会公布。

  至于未按时提交年度履职报告书的董事会秘书,以及在考核年度内被上交所公开谴责的董事会秘书,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而在考核年度内被交易所通报批评的董事会秘书,其年度考核结果最高为合格。

  上交所表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董事会秘书,应在收到考核结果后10个交易日内向该所提交整改计划。连续两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董事会秘书,上交所将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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