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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外勤经费须自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13:20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左颖)昨天下午,国家审计署公布修订后的新“八不准”审计纪律。新“八不准”明确规定,审计人员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食宿补贴,并严禁审计部门利用审计职权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内部信息谋取私利。据悉新“八不准”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行。

  审计外勤经费须自理

  据介绍,原“八不准”规定中有关住宿和就餐的规定有两条,即“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安排住宿”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就餐和宴请”。这两条原规定的主要内容在新“八不准”审计纪律中合并表述为“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在原规定食宿费自理的基础上,增加了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给予的食宿费补贴的规定。

  因私禁用被审计单位车辆

  原“八不准”规定“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不准无偿使用被审计单位的通讯工具和办公用品”。修改后的条款限定在办理与审计工作有关事项的范围内,这就划清了因公和非因公使用被审计单位办公条件的界线,严格禁止审计人员非因公使用被审计单位工作条件的行为。

  增加禁用商业秘密谋利

  新“八不准”增加了廉政纪律方面的规定:“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这些规定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监督审计权力的行使和增强审计人员廉政纪律约束。

  新闻链接

  新“八不准”规定

  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

  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

  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

  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

  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

  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J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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