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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李敏“受贿”应是私人感情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14:15  金羊网-羊城晚报

  昨晚,李敏代理律师周泽一份此案的“情况说明”,周泽在文中称,举报人吴某的弟弟在向记者反映问题时与李敏认识后追求李敏,独身的李敏接受吴某弟弟的追求,与吴某的弟弟发生过关系,并接受了其出资22万元为自己购买的一辆轿车。

  “显然,吴某的弟弟出资为李敏购买轿车,完全是基于个人与李敏之间的私人感情,而不是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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