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从明年起,我省将大幅度提高乡村医生工作补助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15:3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从明年1月起,我省将大幅度提高乡村医生工作补助标准。

  最近,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管理运行机制的意见》,决定大幅度提高全省乡村医生工作补助标准和建立村卫生室运转长效机制。明确提出,西宁市、海东地区在原有每村卫生室每年补助600元的基础上增加补助4400元,达到每年5000元;海北、海西、海南、黄南、果洛、玉树6个民族自治州在原有每村卫生室每年补助1000元的基础上增加补助5000元,达到每年6000元。

  为了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对于考取国家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书或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证书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另外再增加个人补助1000元,为此,省、州、县财政将采取分级负担的办法,将增加乡村医生学历和资格补助资金。从2009年起到2011年,省财政还将每年安排乡村医生培训补助资金,对全省乡村医生每年开展一次医疗卫生新技术、新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乡村医生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从明年起,各级财政还将每年为全省4186个村卫生室增加乡村医生工作补助资金,对青南3州14个县的106个乡镇卫生院流动卫生服务车,由省财政补助运转经费;为环湖3州服务半径在50公里以上的50个偏远乡镇卫生院各配备一辆流动卫生服务车,提高环湖3州偏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