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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选卧底扮嫖客:要有上进心重脾气学历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15: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卧底警员扫黄时可接受性工作者手淫服务一直引人诟病,警队高层9日在立法会仍坚称有此需要,更透露扫黄卧底须经严格挑选,要有上进心,并要考虑脾气、学历、家庭背景等因素。

  议员及关注性工作者组织批评警方连篇歪理,并指既然警察过去3个月仅授权一名“放蛇”(即卧底)警员接受手淫服务,而他毋须“出卖肉体”已完成行动,警队理应修改指引,杜绝警察滥权。

  立法会研究警方处理性工作者及搜查被羁留者事宜小组委员会9日讨论警方的卧底扫黄行动指引,警方以资料敏感为由,拒绝详细交代底警员接受手淫的次数,只作“单一次的披露”,指今年7至9月仅有一名警员根据指引,获高级警司发出一次授权,他最终没接受任何手淫服务已完成该项反色情卧底行动。

  有议员指既然警方3个月只批准一次接受手淫的“放蛇”行动,反映警察毋须接受手淫也可成功扫荡卖淫集团。还有议员要求警队取消有关指引,禁止底警员接受手淫,并质疑警员如要假扮嫖客“放蛇”,久而久之会造成腐化。

  总警司吴世权回应称,卧底警员均经严格挑选,要有上进心,其脾气、学历、家庭背景也是考虑因素,如果该警员不愿意,可拒绝有关“放蛇”行动。他又指扫黄卧底有“三不准”,不许跟妓女性交、口交,如对方未满16岁,更加“碰都不准碰”。

  吴世权强调,个体经营一楼一凤不犯法。但警方2007年起接到1300宗市民投诉,指个别凤楼门口有嫖客游荡、招牌过份露骨、疑有未成年少女和内地人当妓女,或她们被黑社会操控等,并在行动中拘捕49名内地妓女。

  关注性工作者组织“紫藤”干事林依玲批评警方说歪理,未能交代为何全球多个执法机构,只有香港警察扫黄时有需要接受手淫。

  此外,警务处助理处长顾履勤透露,警方10月起引进了120部手提金属探测器,给被羁留人士搜身,可减少脱衣搜身的次数。今年7至9月期间,警方共进行1674次涉及脱去内衣的羁留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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