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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称陈水扁应被求刑几年成检方最棘手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0日16:3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台当局前“调查局长”叶盛茂遭起诉10年有期徒刑,陈水扁会被特侦组求刑几年成了侦办陈水扁家族疑似洗钱弊案当中一个重要指标。由于陈水扁身份特殊,如果是30年以上刑期甚至无期徒刑,难保不会引起绿营群众的反弹;不过若是重重拿起,轻轻放下对于司法的威信却又是一种戕害。因此如何拿捏陈水扁的求刑,也成了检方的两难。

  根据台湾相关规定,法院对犯下数罪的被告,将“个别宣告刑度”,也就是所谓的“一罪一罚”,最后订出合并执行的刑度,但执行刑的刑期,最多不得超过30年。从云林县长苏治芬被检方求刑15年的刑度来看,无论就牵涉金额与影响层面的角度来看,加上陈水扁牵涉到的案子不仅一件,照理来说陈水扁被求刑上看30年的机率确实不低。

  资深媒体人黄光芹表示,曾经有算过陈水扁在一罪一罚的情况下,如果是有期徒刑,“最高是30年(42年),他已经冲过、甚至比42年还更高”,因为上限只是30年,如果是有期徒刑,那就是30年。

  两年前,检察官陈瑞仁起诉机要费案,虽然指出吴淑珍犯下伪造文书和贪污两罪,却没有具体求刑。不过两案状况有所不同,如果特侦组比照办理,把球丢给法院,恐怕会招致很严重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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