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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3000万基教经费绕个“圈子”才能报账

  本报渭南讯 (记者 石俊荣) 今年7月,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基础教育经费“预算到校、资金到校、核算到校、资产到校”,谁知大荔县财政局近日下发了一份与省上政策相去甚远的文件,要求所有中小学校继续到各乡镇财政所去报销经费。全县324所中小学校,63000多名中小学生,每年3000多万元的经费都要绕个圈子才能报账。有熟悉情况的教育界工作人员称,县财政局这样做违犯了《会计法》。

  近日,大荔县不断有中小学校老师反映说,他们收到了县财政局11月20日下发的一份通知,这份名为”《大荔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大荔县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中小学财务在财政局设立的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集中管理,指标控制,分校核算’。”

  据悉,以前全省基础教育经费的支出管理方式很多,不统一也不规范,今年7月21日,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陕财办教[2008]125号”《〈陕西省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9月份就开始实施的这份“办法”规定:“中小学财务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小学校长对本学校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农村小学(含教学点)的财务纳入隶属的农村中心小学管理,实行报账制”,“县级财政局的职责是:按批准的中小学年度预算,及时拨付资金。”

  大荔县部分中小学校长讲,2006年国家按照学生数拨付基础教育经费后,有一段时间资金是直接拨付到中心小学,经费得到了保障,各种教学工作开展顺利。后来县财政局为了“揽权”,2007年起就让各中小学校都到所属的财政所去报账。有时在报账过程中,素质差的财政所人员就提出来推销一些学校根本用不着的东西,或者在里面报销些油费呀什么的,老师敢怒不敢言。这次省上发文件,及时保障学校经费,,谁知道县财政局出台了这个文件。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起草该文件的大荔县财政局教科文股王文斌,他说,基础教育经费管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经费直拨,一种是财务集中核算,大荔县采用的是财务集中核算。记者提出“陕财办教[2008]125号”文件没有财务集中核算的规定,他说有的,记者问那一条,他说手头没有文件,说不出来。同时他提到,“荔财发[2008]405号”是依据2006年的一份文件制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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