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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附近有殡仪馆购房户能不能退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2:10  华龙网-重庆晚报

  律师:如果因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属违约

  本报讯 “房子附近有殡仪馆,谁还愿意住?售楼小姐当初没告知这个情况,我不想买了。”来自四川宣汉的李先生昨日告诉记者。

  李先生称,父母在重庆当过知青,退休后想回重庆居住。今年10月,他看上了渝北一碗水金香林楼盘3期项目的一套住房,总价近40万元。听售楼小姐介绍和现场考察,李先生签订了购房协议,缴纳了5000元定金。

  “回到宣汉以后,我上网浏览金香林楼盘网页,才知房子附近有家殡仪馆。我绝不会给父母买这样的房子。”李先生要求解除购房协议,退还定金,遭到拒绝。

  昨下午,记者来到该楼盘,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家殡仪馆10年前就存在。售楼部龚小姐告诉记者,李先生自愿签订购房协议,如果单方面解除协议,定金肯定不会退还,称根据规划,殡仪馆马上要拆,不会影响居住环境。小区一位姓夏的大爷称:“殡仪馆离我们这里远着呢,我不觉得有什么。”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目前还没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有告知购房者楼盘周边环境的义务,不能因对周边环境不满意就单方面解除合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记者 王非非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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