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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行人出车祸车主状告高速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2:11  华龙网-重庆晚报

  本报讯 高速路上避让行人,车主撞上护栏,致使轿车严重受损。车主将高速路管理单位起诉到法院。昨日下午,渝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今年6月20日下午,唐先云开着一辆沃尔沃轿车行驶到渝邻高速路渝北区大湾镇路段时,村民唐先珍突然进入高速路,唐先云赶紧刹车,轿车与右侧护栏撞击后旋转,最后还是撞上唐先珍。所幸,唐先珍受伤并不严重。

  之后,执法人员认定唐先珍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唐先云负次要责任。

  经评估,轿车维修费用需要21万余元。

  唐先云认为车祸是因为村民唐先珍闯入高速路,与高速路管理方管理不善有关。8月28日,唐先云起诉到渝北区法院。

  渝邻高速路公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邻高速路公司)的代理律师陈斌表示,渝邻高速在建设时就充分考虑到沿线村民的出行方便,在53公里的高速路上修了58座天桥、通道54座,也就是说500米远的距离就有一处通行的地方,而且还与高速路沿线的乡镇签订维护管理高速路封闭网的协议,为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唐先云的代理人质疑:村民是怎么进入高速路的呢?

  渝邻高速路公司叫苦称,不可能对所有封闭网安排人手进行看护并阻止行人入内,况且也无权对擅闯行人进行处置,发现了也只能劝阻。渝邻高速路公司并未侵权,是擅自闯入的行人侵犯了车主的通行权益,应该行人赔。

  该案尚未宣判。记者 唐中明

  记者手记

  作为闯入高速路的唐先珍,既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也是引发这起交通事故的“元凶”。作为受害者,她的遭遇令人同情,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正是由于她图方便,才引发这起事故。为什么行人横穿高速路的现象屡禁不止?为什么每年有数不清的悲剧在高速路上发生?希望我们大家都来反思。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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