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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经修订后的《重庆市汽车客运站收费规则实施细则》正式出台,该实施细则规定,由于站方责任造成脱班的,除全额退票外,客运站应作好善后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对无票乘车但在出站时主动补票的旅客,客运站除补收自班车始发站至旅客到达站的票价外,应另加收补票手续费1元。由于客运站或承运人的责任造成延误发车或脱班,旅客可选择退票,客运站免收退票费。开车后不办理退票。首席记者 李伟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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