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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将设提示标志

  本报讯 对于此前市民反映颇多的几条路段,市交管支队副支队长刘军专门对其设置理由进行了解释。

  自1997年我市引进电子警察以来,交管支队调研和科研部门定期对电子警察的使用情况进行信息收集和评估,进行科学论证,根据需要随时重新进行设置。而在具体的运用中,电子警察人性化管理也是交管部门考虑颇多的一个问题。比如312国道(后围寨环岛—咸阳界)一线原来最高限速为每小时60公里,经过实地调研后,交管部门发现其路况和车况可以提升速度,于是将最高限速调整为每小时70公里。可是仍有不少车辆超速行驶达到80公里以上。由于该路段属于未封闭路段,超速行驶会造成该路段交通事故频发,针对这种状况,交管支队在这条路上安装了专门拍摄车辆超速的电子警察。

  刘军介绍说,对于电子警察记录的信息,如果发现问题,交管部门会及时纠正。比如环城路—文艺路十字,在道路改建过程中原有绿化隔离带被拆除后,标示道路边缘的标线(实线)未重新施化,造成右转车道违法越线行驶现象。在接到群众反映后,支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带领支队相关科室人员实地查看,设法进行调整,对已经录入的电子警察违法信息立即进行更正取消。南大街北口,因标线设置不清导致电子警察对出入此口慢车道的非公交车辆进行拍照,发现该问题后,支队立即对标线进行更正,并对电子警察拍摄进行了纠正。而且根据限速规定,所有超速车辆都应执罚,但是我市目前的电子警察只是对于超速达到10公里以上的才进行拍摄记录和处罚。

  但是刘军一再强调,超速1公里也是违法,虽然并非每次违法都会酿成事故,但是所有事故都是由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因此遵守交规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的首要常识。

  面对媒体,刘军没有回避目前交管部门存在的利用电子警察恶意抓拍执罚的现象,例如明明知道某路段限速较低,却故意利用流动巡查车隐蔽抓拍,密集罚款等情况,对此,市交管支队已出台相关文件进行严格规范,下一步还将在限速路段设立相应标志,告知市民此处有测速电子监控,提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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