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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问题投诉有“门”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2:53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装饰装修遇到问题,将有专门的投诉机构来处理。昨日南京市建委发布了《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投诉处理办法》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将设专门的装饰装修的投诉处理机构,并将公布统一的投诉电话,今后市民投诉有“门”了。

  据介绍,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受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委托负责处理装修装修中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为的投诉。在装饰装修投诉处理中,如果施工企业消极应付的,将会受到公开曝光和行政处罚的处理。

  该草案规定,对投诉处理机构工作不予配合、不履行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义务等,装饰管理机构可给予批评、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王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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