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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突然启动摔伤一女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2:53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几个无知儿童爬到电动三轮车上玩耍,不想电动车突然发动,其中一个3岁女童从车上跌落下来,被车压成重伤,住院花了四万余元才治好。女童父母伤心之余,以女童名义将电动三轮车车主王某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二十余万。南京雨花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女童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其监护不力,应承担主要责任,即80%的责任,被告王某应承担次要责任,即20%的责任。

  女童名叫季小敏,奶奶在雨花经济开发区某农贸市场卖菜,所以小敏经常在市场里和其他生意人的孩子到处玩耍。今年7月15日上午7:20左右,小敏和另外两个五六岁的小孩看到市场里停着一辆电动三轮车就爬了上去玩,不料三轮车突然启动向前冲去,年幼的小敏从车上跌落,当即动弹不得,过了半天才“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小敏的奶奶听到有人喊赶紧冲了过来,在市场里其他人的帮助下,将小敏送到了附近的医院。小敏被诊断为脾破裂、胃挫伤,同时还伴有右肺挫裂伤、右侧血气胸。经过紧急抢救,小敏总算保住了性命。又经过14天住院治疗,小敏出院了。此后,小敏又在南京儿童医院进行了后续治疗,连同前次治疗,共花去医疗费四万余元,其中包括了王某给付的三千元。后经鉴定,小敏车祸外伤后脾切除、肺破裂修补、胃破裂修补,分别构成八级、十级、十级伤残。

  小敏的父母将王某告上南京雨花台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二十余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在法庭上,王某辩称,事发前,小敏是随其奶奶在农贸市场卖菜,小敏奶奶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小敏在自己的电动三轮车上玩耍。当时,车子钥匙已经拔掉了,是小敏自己弄启动的,由于电动车不是在路上行驶而是停放在市场里,所以应由小敏的监护人承担事故责任。但王某也承认,该电动三轮车没在交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未领取车辆牌照。

  雨花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使用未经登记的无牌电动三轮车,且对所使用的车辆未能尽到妥善的保管义务,存有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小敏监护人未能尽到应尽的监护职责,也存有过错。小敏车祸损失为93425.6元,王某应赔偿20%,即18685.12元(含其已支付的3000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余言 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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