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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鸡犬不宁祸起业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文/图 记者余莎米、李立志

  业主委员会应是业主与物管之间沟通的桥梁,然而,番禺大石镇的桔芳园小区,却因今年8月成立的业委会出现后与物业管理公司及开发商的多次冲突被闹得鸡犬不宁。许多业主对业委会非常不满,甚至喊出:“我们不要业委会!”

  业委会竟是“事业单位”

  业主委员会向记者出示了在房管局备案的相关证明及税务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上将桔芳园业主委员会的性质写为“事业单位”,而“法人代表”一栏里则写着业委会主任的名字,下面注明的“经营范围”包括小区内的房屋出租、广告以及物业管理等。业委会表示,有了这些手续,即可证明他们是合法成立的。然而,记者在小区内询问时发现,不少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出现都“不知情”。而谈到业委会主任应由选举产生,许多居民称:“之前根本不认识此人。”

  5元一个签名买支持

  小区物管东华物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业委会主任已经有好几年没有缴交管理费。并且从8月8日成立开始,业主委员会开始取代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管理费。

  据介绍,9月业委会曾在桔芳园门口加设了一道铁门,并设置了防盗锁,然后向居民出售IC卡,售价20元一张。许多业主对此不理解:“装门有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讨论?花了多少钱?我们都不清楚。”业委会表示,只有最初的母卡需要收费,以后的IC卡都是免费,但仍有不少业主当场即表示拒绝业主委员会提供的IC卡。有业主反映,最近业委会工作人员常在夜里挨家挨户敲门去请业主签名支持,甚至提出“签个名字给5元”的条件。

  廉价幼儿园突然停办

  据了解,桔芳园内一所已有近20年历史的燕燕幼儿园,近日突然宣布停办,许多家长对此表示不满并心存疑问。“每个孩子一个月收费才380元,包四餐,家长们都很满意。”但几天前,幼儿园方面却召开家长会,宣布2008年12月31日之后将不再开办。幼儿园方面给出的理由是结构存在安全隐患,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但曾女士却称,停办的真正原因在于租金。

  据曾女士透露,幼儿园的办学场地是租用小区内的一幢两层小楼,需要向开发商支付租金,每个月约为1000元。但小区业主委员会宣布取代开发商向幼儿园收取每月8000元的租金,后来调低到3000元。然而,加租后的幼儿园根本无法维持,所以才停止办学。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桔芳园业主委员会的张主任。张主任表示,每个月向幼儿园收取8000元租金的其实是开发商,而业委会提出的方案则是每个月1000元,外加每名学生10元,“幼儿园孩子最多的时候也就70人左右,我们收取的租金最多不会超过1800元。”张主任还拿出一份专家鉴定书,上面显示经过检测,燕燕幼儿园的两层楼并不存在“安全问题”。

  就此问题,记者联系了燕燕幼儿园的经营者吴太。吴太告诉记者,在桔芳园的燕燕幼儿园只是分院,自己在附近的另一小区“莲芳园”还经营着一家幼儿园,面积比桔芳园的大很多,收费也高,每个孩子要630~650元/月。因为当时桔芳园有部分生活困难户,因此吴太才定下了较低的收费标准。“肯定是赚不到什么钱的,我是拿总园的收入补贴过来,为的就是能照顾好这个园区的孩子。”但吴太仍然坚持停办分园是因为房子不合适。“这栋房子本是车库,当年改成幼儿园时没有审批,确实不合适。”

  谈到租金问题时,吴太表示,开发商收费确实比较低,有时都不到1000元/月,租约和收费单据自己和开发商都有保留。但当记者提出要看相关单据时,吴太及开发商都表示不能提供。据了解,经过多方交涉,幼儿园园长已经表示,如果教育部门支持,价钱也合适,幼儿园将会继续开办。

  业委会单方面解聘物管

  数日前,东华物业曾以收不到管理费,绩效工资无法开出为理由,上门向业委会讨要管理费,而业委会则认为,小区治安屡屡出现问题,多次向东华物业反映之后也无改观,决定将其解聘,并限定东华物管本月10日前撤出小区,在招聘到新的物管公司前,业委会表示将在桔芳园实行小区自治。

  9日夜里,业委会办公室门外的摄像头被拆走,据业委会称录像显示为物管所为。10日上午,物管公司数十名保安在小区门口列队,公司高层也有多人到场,与业委会成员形成对峙,场面一度失控。有关部门迅速到现场调解。截至记者发稿时,双方协商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桔芳园业委会有四“怪”:

  税务登记证明上将性质定为“事业单位”,并有“法人代表”和“经营范围”;

  不少业主对业委会的出现不知情;

  业委会主任并不被大多数居民所认识;

  业委会请业主签名支持小区安装铁门,提出“签个名字给5元”。

  业主:我们不要业委会!

  记者调查发现,多数业主都对业委会不满。一位老妈妈抱怨:“我们不要业委会!本来好好的生活被搞得乱七八糟!”业主陈女士说:“其实我们的要求很简单,平静过日子,能保住开了20年的幼儿园就已经满足了。”许多居民对此表示赞同。

  律师:业委会性质难界定

  相关法律专家王春平律师表示,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必须提前公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此两项内容须经物业管理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赞成的,方能通过。而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有不少于10名业主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简历表应在小区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告。

  王春平说,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性质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因此不能从事赢利性经营活动,有关部门向桔芳园业委会核发了税务登记证明,还将其注册成为“事业单位”并且拥有“法人代表”,堪称“离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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