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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吞了俺的招生劳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4:30  舜网-济南时报

  

谁吞了俺的招生劳务费
协议虽签,但踪先生心里没底儿。 孙华 摄

  时报12月10日讯(记者孙华 实习生 朱春漪)今年7月,踪先生与山东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自考招生部门签了一份协议书,约定了招生劳务费等事宜。他招了不少学生,但只拿到招一名学生的劳务费。该学院办公室主任表示,这部分自考生确是该院招的,但对“协议书”及上面的印章等并不知情。

  踪先生称,他是刚从山东大学毕业的学生,今年7月从网上看到一则招聘招生代理的信息,于是前往应聘。在山东大学经十路94号校区内的一办公室内,踪先生与一名自称是该校老师的吴某签了一份协议书,其中规定每招一名学生劳务费最低700元,协议落款处的印章写有“山东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自考招生专用章”字样。

  踪先生说:“经过1个多月的努力,搭上了自己的1000多块钱,我招了约30名学生,与该学院结账时应按实际报到的学生数量核算,可开学后这些学生大多已联系不上。为与学院结账,两周前应该学院工作人员的要求,我把招入学生的名单发给对方核对,可迟迟没等到结算通知。协议的有效期截至今年12月1日,现在过期了,我担心对方赖账。”

  今天上午记者与踪先生一起来到山东大学。在当初他所签协议的办公室内,工作人员柳先生解释:“踪先生是与吴某签订的招生协议,吴某也是我们的一名招生代理。吴某所招的学生,我们已给他劳务费了,踪先生应找吴某索要劳务费。可现在吴某‘失踪’了,大家都找不到他。”

  记者问:“虽然踪先生是与吴某签的协议,但签协议的地点在此办公室,印章是‘山东大学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自考招生专用章’,难道学院与此毫无关系吗?”柳先生称:“我们也不是不管这件事,现在正积极地寻找吴某,帮踪先生索要劳务费。”

  今天下午踪先生告诉记者,该学院招生人员已与他结算了一名学生的劳务费。但他所招的学生到底有几人来报到了,目前依旧未得到核实。

  该学院办公室主任徐长平接受采访时称:“这部分自考生的确是我们学院招的,我们把招生委托给了一位孙老师,并没有设置什么‘招生办公室’之类的机构,也没有什么招生专用章。对于踪先生反映的情况,我们会尽快调查落实并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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