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日电中国政府网10日刊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通知说,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春节: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
三、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
六、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