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记者秦璇报道: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确定了2009年元旦等假日安排。其中,由于明年中秋节是10月3日,恰好在国庆节期间,国庆节、中秋节连休8天。
据悉,该通知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相关通知要求,经省政府同意,作出的具体安排。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平安祥和度过节日假期。
具体安排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1月4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1月24日 (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5月31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