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张志立通讯员黄宪伟
本报安阳讯请人吃饭后未能达到目的,为弥补花去的饭钱,竟拦路抢劫。昨日,安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抢劫案,被告人张富堂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现年33岁的被告人张富堂系安阳县洪河屯乡农民。今年6月16日,为了能找个挣钱门路,便约上本村两位好友一起去吃饭,共议生财门路,直到晚上10时饭局结束时,也未能想出好的办法。“请人吃饭喝酒花去几十元,也未能找出发财门路,怎样才能将请客的钱弥补回来”。在回家路上,张富堂将抢劫目标锁定在过往的车辆上。当日夜,3人先后拦截货车三辆,威胁、恐吓司乘人员后强行索要钱财,共抢劫现金40元。司乘人员报案后,被告人张富堂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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