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起诉,李某被该县法院一审判决构成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作为驻某村公务员和安全生产专干,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非法采煤行为有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的职责。今年1月10日至1月30日,村民卢某、杨某、刘某三人在一废弃煤井中非法开采。李某获悉后,未将此信息按要求上报乡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仅在三次村委会会议上安排另外两名村干部对卢某等人的行为进行制止。2月22日上午,卢某和杨某再次进入该煤井时,中毒窒息死亡。事后,李某主动做好善后工作。(袁明 牟方宇 曾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