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广电站长出逃之后

  见钱眼开,“合作”敛财

  2008年1月,浙江省桐乡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政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信反映:桐乡市濮院镇广播电视站的图文广告业务连续承包给同一人,但前后的承包金下降一半多。濮院镇拥有全国最大的羊毛衫集散市场,商贸繁荣,广告业务应该相当红火,承包金怎么会不涨反降?这一反常信息引起陈政警觉———降低承包金的背后可能存在着权钱交易。

  经办案人员初步了解,发现高震连续两年承包了濮院镇广播电视站的广告业务,不过第一年高震是和邱某合作,承包金是26万元,第二年高震则是和连某合作,承包金下降为12万元。经过进一步调查,办案人员发现连某与濮院镇广播电视站站长汤朝明是亲戚。

  那么,承包金大幅下降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办案人员进行分析后,认为有三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汤朝明的亲戚连某参与了承包,汤朝明故意放水降低承包金,但汤朝明并不参与合作获利;第二种可能是汤朝明参与了连某与高震的合作承包,并从中获利;第三种可能是汤朝明自己与高震合作承包获利,连某只是傀儡。

  经过办案人员对高震的审讯,真相浮出了水面。

  原来,高震和邱某在2005年9月合作承包了濮院镇广播电视站的图文广告业务,合同期为一年,承包金为26万元。高震在第一年合同快到期时找到汤朝明,准备洽谈第二年的承包经营权。汤朝明也是见钱眼开,他看到承包图文广告业务有利可图,便旁敲侧击地对高震提建议:“你跟别人合作承包没意思,还不如一个人承包呢。”

  在商场上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高震听出汤朝明话中有话,于是立刻顺水推舟,表示愿意和汤朝明合作,利益分成。汤朝明立即表示了同意。

  为了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经过一番商量,他们协定将承包金从原来的每年26万元降到每年12万元。随后,汤朝明让高震起草了承包协议,然后,在未告知广播电视站任何成员的情况下,以广播电视站站长的名义与高震签订了承包协议,协议约定由高震承包濮院镇广播电视站图文频道三年的广告业务,每年交给广播电视站12万元的承包金。同时,汤朝明与高震还达成了口头协议:汤朝明不参与经营,但经营所获利润由两人五五分成。

  之后,汤朝明私自让高震将原本每条每天50元的图文广告费上涨到70元,又将原由广播电视站自己经营获利的春节贺岁节目交给高震负责,后又将新设电视剧频道的插播广告业务给了高震。这一切,都提高了高震的经济效益,同时也让汤朝明自己得到了更多利润。

  东窗事发,仓惶出逃

  那么,既然是汤朝明和高震两个人的“买卖”,此事和连某又有什么关系?

  原来,在高震和汤朝明合作快一年时,汤朝明越来越感到不踏实:“活了30多年,看到过很多受贿人的下场,总觉得自己的做法有很大风险。”汤朝明事后这样告诉办案人员,“我希望做些表面文章掩人耳目,高震和连某的合作协议就是这样产生的。”

  于是,2007年9月,汤朝明决定让表弟连某当“傀儡”,由连某与高震伪造了一份合作协议,承包广播电视站的广告业务,并故意将两人签订协议的时间提前到2006年9月。汤朝明还吩咐高震和连某,所有分红的利润都需要通过连某转交给汤朝明。

  一切似乎都已天衣无缝,汤朝明安心地拿到了20万元的利润,而这些钱都是从高震账户转到连某账户,再从连某账户转给汤朝明的。

  就在办案人员掌握了汤朝明受贿的充分证据,并正式对其立案的时候,汤朝明人在杭州出差,得知了自己罪行败露的消息。

  2008年1月7日,汤朝明悄悄从杭州回到桐乡,他给广播电视台的领导打电话,准备到检察院投案自首,但随即他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当时我心里真的很矛盾,在领导规劝下准备自首,但放下电话后,我一想自己10多年来为单位做了那么多工作,赚了那么多钱,到最后还要坐牢,太不值得了。”

  越想越委屈的汤朝明连夜逃到了湖州,在湖州住了一晚后又转至长兴,在长兴他联系了朋友陈某。汤朝明对陈某说出了自己的处境,陈某当即表示汤朝明可以去自己老家避避风头。然后,陈某给了汤朝明一笔现金,并将老家朋友的联系方式给了汤朝明,汤朝明随即潜逃。在陈某的老家,汤朝明每天和陈某的朋友们打牌、喝酒,甚至写起了投资计划,过着看似逍遥的日子。

  “这一个多月里虽然每天住宾馆、吃饭店,但是没有睡过一次安稳觉。”汤朝明在被抓获后这样对办案人员说,“这段日子最难受的是想家,特别是想儿子,却连个电话都不敢打,只能借酒浇愁,被你们抓到我反而安心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汤朝明潜逃后,桐乡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了追逃小组。办案人员分析,汤朝明潜逃在外,肯定会想办法联系家人,也需要足够的生活费用。办案人员监控了汤朝明本人的银行卡和汤朝明家人的电话,但都没有收获。

  办案人员没有放弃,他们在汤朝明可能出现的地方布控,即使是在大年三十晚上,办案人员也在汤朝明家守候,但汤朝明始终没有出现。

  春节过后,办案人员发现汤朝明的银行卡于2008年2月在四川德阳使用过,同时另有线索表明汤朝明可能在陕西汉中藏匿。办案人员翻阅地图,发现德阳和汉中虽然分属两个省份,在地图上却是相邻的地区,难道汤朝明真的潜逃到了汉中?

  2008年2月21日,正值元宵佳节,两名办案人员悄悄抵达了汉中。在汉中市公安局和汉中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协助下,办案人员确认汤朝明就藏匿在汉中某宾馆内。办案人员立即与汉中警方商议并制定了详细的抓捕计划。

  2月22日下午3时许,在汉中市某宾馆,汤朝明正在宾馆大厅内悠闲地踱步,突然听到有人大喊一声:汤朝明!他本能地答应,并转过头来,四周的抓捕人员一拥而上。汤朝明在一脸茫然中被戴上了手铐,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远在千里之外的办案人员是怎么找到他的。

  2月24日,神州大地正遭百年不遇的雪灾天气。经过近20小时的连续行驶,陈政带领的办案人员终于将汤朝明从千里之外的陕西汉中安全押解回浙江桐乡。

  8月28日,桐乡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汤朝明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11月14日桐乡市法院以行贿罪判处高震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