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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伤人 离异夫妇庭上互推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8:17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澜)儿子被同学打成重伤,找到肇事者的父母索赔,却屡吃闭门羹。起诉到九龙坡法院后,肇事者的父母竟两次拒绝法院的传唤。

  昨日经过第三次传唤,肇事者的父母才坐到了被告席上。这对已离婚的夫妇在庭上互相指责对方,应该为儿子惹的事负责。

  儿子致同学出车祸

  原告李某夫妇称,儿子小强(化名)就读于合川某中学初二,打伤儿子的是他的同班同学何明(化名)。今年10月14日下午放学后,小强与两名同学一起,因为何明穿的衣服又脏又难看,就取笑他是“没父母管的野孩子”。

  何明追打小强,小强横穿公路,被汽车撞倒,用去医疗费两万多元。

  面对原告指责,何父辩解,“是小强自己跑上公路,被车撞的。”

  原告律师认为,何明身体强壮,是何明的追逐,才让小强出车祸。

  父母都拒不到法院

  据了解,何明的父母都在九龙坡打工。

  “以前传唤过两次,怎么不来呢?”审判长问两人。何父说:“我在建筑公司上班,请半天假还要扣50元钱。”何母则低头小声说:“找不到法院在哪里。”

  “那你们哪个来监护他(何明)?”审判长又问,两人没有回答。当审判长再度问起,何父才开腔,“离婚时,我们没协商过。”

  “那小孩平时哪个管呢?”审判长接着问。“我们都是打工的,没得时间管。”何母说,离婚后,两口子就分别汇钱回老家,小孩的爷爷婆婆外公外婆都在管。

  互相推脱监管责任

  “你读过高中,娃儿本来应该你管。”

  “你当妈的,不管吗?”两人在庭上互相指责起来,但马上被制止了。

  经过审理,审判长认为,虽然夫妇俩已经离婚,但何明只有15岁,且没有指定监护人,两人都有法定监护义务,不能互推责任。

  “平时没有管教好,出了事也想甩手,不可能嘛!”审判长问,是否愿意进行调解。

  由于原被告双方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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