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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的这种宣传方式该停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8:29  燕赵晚报

  长相酷似杂志的“内部刊物”都是违规出版物。

  本报记者 郄磊 摄

  □本报记者 王俊卿

  近来,细心的市民发现,骑车走在省城街头,偶尔会被人往车筐里塞进一本形似杂志的出版物——医院的“内部刊物”。从11月份以来,这样的“内部刊物”记者已经收到了7本,分别来自4家民营医院。

  据相关部门介绍,这些所谓的内部刊物,其实都是非法出版物,而里面刊登的广告,也均未经过审批,属于违法广告。

  有政协委员认为,医院在街头散发内部刊物的目的,无非是为了宣传,但做成杂志的样子,有误导消费者之嫌,而刊登未经审批的违法广告,则扰乱了医疗广告市场的秩序。

  车筐里频频被塞进“杂志”

  记者手里这7本“内部刊物”,来自四家民营医院。“内部刊物”都是记者骑车走在街上,被人塞进车筐里的,名称分别为《牵手》、《健康生活》、《蓝天》、《笑一笑》。其中,《牵手》和《健康生活》各有两期。

  《牵手》属于石家庄博大泌尿生殖医院,《健康生活》是河北东方中西医结合医院出品,《蓝天》出自蓝天中医院,而《笑一笑》则来自河北新时代妇科医院。

  这些内部刊物,封面制作精美,从封面上的文章标题看,内容涉及范围也比较广泛,且具有一定的可读性。如果不是封面上标注有“内部刊物”字样,很容易让人误认为这就是一本公开发行的杂志。以《蓝天》为例,封面上的标题有《一锅汤“煨”出的财富》、《90秒改变你的健康状况》、《聪明女人“护夫”守则》、《与毛泽东私交甚好的青衣》……

  不过,翻开这些“杂志”,感觉就不一样了,与丰富的内容相伴的是各家医院的广告,几乎每页都能看到,广告内容也是五花八门,从医疗技术到治疗范围,从专家介绍到形象宣传,甚至还有招聘及招募形象大使的信息。

  “内部刊物”街头散发弊病多

  市政协委员赵世勇曾做过图书销售,因为这个原因,当他也收到医院在街头散发的内部刊物后,开始关注这个问题。通过走访调研,赵世勇认为医院将“内部刊物”做成杂志的样子对很多市民来说有很大的迷惑性,而且所刊登广告的真实性也值得怀疑。

  赵世勇说,在市民印象中,杂志出版是很严肃的事情,是需要经过有关部门审批的,上面刊登的广告也都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具有相当的可信度,而医院在自己印制的刊物上刊登广告,真实性值得怀疑。另外,对于一些市民来说,医院的这些内部刊物会被认为是正规出版的杂志,进而认为所刊登的广告也是真实的,这就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赵世勇的担心并非毫无根据。这些内部刊物并不是所有的都标明是“内部刊物”,有的标注的位置和字体也不易让人注意到。赵世勇曾以消费者的身份到几家在街头散发内部刊物的医院作过调研,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医院每期内部刊物印发二三十万份,自从以这种形式宣传以来,医院的门诊量有了显著的提高。

  针对这些内部刊物上刊登的广告,赵世勇建议市民谨慎对待。同时,他也呼吁相关监管部门加大对这种行为的管理力度,让市民明明白白接受医疗服务。

  正如赵世勇所说,记者拿着这些内部刊物,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十几位市民,大多数一开始都会认为这就是杂志,只有两个市民感觉有点“问题”,但究竟有什么问题,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对于里面刊登的广告,都表示有一定的吸引力。

  市新闻出版局:都是非法出版物

  这些长相酷似杂志的内部刊物,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呢?记者带着这些内部出版物来到市新闻出版局报刊处。报刊处一位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这些内部刊物都属于非法出版物。

  这位负责人说,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出版的内部资料,必须要有新闻出版部门核准的准印证号,否则,就属于非法出版物。此外,内部资料只能用于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交流,不能刊登与本行业无关的内容,不能刊登广告,也不能在社会上散发。

  这位负责人说,去年有几家民营医院出现类似行为后,他们及时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对违规医院进行了处罚,但现在这种行为最近又有所抬头,针对这一情况,市新闻出版局将继续保持对非法出版物的打击力度,以保证出版市场的秩序稳定。

  这位负责人还提到,去年处罚的医院就有河北东方中西医结合医院。后来,经该医院申请、他们审核报省新闻出版局后,给这家医院核发了准印证号,并明确要求其不得刊登广告和到社会上散发。此外,他们批准该医院内部资料使用的名称并不是《健康生活》,医院私自变更了名称,核准的准印证号也就等于没用,依然属于非法出版物。考虑到这家医院的行为,他们准备上报申请注销核发给这家医院的准印证号。

  广告内容均未经过审批

  记者从省卫生厅相关科室了解到,医疗广告是否经过审核,登陆卫生厅网站一查便知。在河北省卫生厅网站医疗广告查询模块下,记者看到,经过审核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医疗机构名称、发布媒体类别、有效期限等内容都有详细记录。然而,记者浏览了刊登的所有近300条经过审核的医疗广告,只发现河北东方中西医结合医院和蓝天中医院的3条经过审核的广告,但这些广告刊登媒体类别都是影视,而且早已出过了有效期。

  根据省卫生厅相关科室的说法,未经审核而擅自发布的医疗广告属于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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