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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08:31  兰州晨报

  居民(含城中村)

  城市居民:常住人口每户每月5元,暂住人口每户每月5元;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和驻兰单位:按上年度末职工在册人数每人每月2元;

  高级中学(含职高),按在校学生数:每人每学期2元(由学校承担);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和各类职业学校)学生:每人每学期5元(由学校承担)。

  各类市场

  零星占道(包括早餐及夜市摊点):每户每天1元;

  集贸市场零售:每户每天收取1元;

  集贸市场批发(含批零兼营):每户每天2元;

  宾馆、旅店业(含宾馆、旅店、招待所、医院):每床每月3元(按实际床位数的70%收取)。餐饮业(含宾馆内餐饮) 50平方米以下:每户每月50元;

  51平方米至100平方米:每户每月60元;

  101平方米至200平方米:每户每月70元;

  201平方米及以上:每月每平方米0.4元。

  沿街各类营业门店

  50平方米以下:每户每月30元;

  51平方米至100平方米:每户每月40元;

  101平方米至200平方米:每户每月50元;

  201平方米及以上:每月每平方米0.30元。

  自行清运垃圾

  经各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自行清运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及渣土)到指定垃圾处理场的单位:按实际产生量收取,每吨15元;

  建筑、拆迁、装修垃圾及渣土按实际产生量:自行清运的每吨8元;

  委托环卫部门代运:每吨50元。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餐饮 50元 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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