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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抢高档白酒近400件

  本报讯(实习生 易清 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陈婕)7名年轻人预谋抢劫仓库。他们在凌晨揭瓦入室,绑住了看守人之后,搬走数百件价值50多万元的高档白酒。昨日上午,7人中的曾某和黄某在雨花区法院出庭受审。经过一上午的审理后法院当庭宣判:曾某一审被判13年,黄某一审被判12年6个月。

  昨日受审的曾某和黄某都是望城人,均为“80后”,初中文化。据了解,曾某、黄某和虢某、侯某、余某、杨某、刘某(均另案处理)7个人是平时一起玩的朋友。今年6月,由于手中没有钱花,他们预谋抢劫位于雨花区高桥村的某酒类贸易公司仓库。为此,7人准备了刀、胶带纸、电线等作案工具,并由余某准备了一辆大货车。

  7月7日凌晨2时,7人开车来到公司仓库,由刘某望风,其余6人利用大货车爬上仓库顶部,一起揭开仓库上面的瓦跳入仓库。进入仓库后,6人分别将仓库看守人李某和其妻子用电线捆住手脚,用胶带纸封嘴。曾某从李某妻子身上搜出仓库大门钥匙打开了大门,余某则将货车开进仓库,7人从仓库内将54件国窖1573白酒、268件剑南春白酒、32件百年泸洲老窖白酒、36件铁盒泸洲老窖特曲酒搬上货车后驾车逃离现场。经估价,被抢白酒价值共计51.388万元。7月17日,曾某、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公安机关追回剑南春白酒242件、国窖1573白酒52件、泸洲老窖白酒67件。

  经过一上午的庭审后,法院当庭宣判,2人均犯抢劫罪,曾某被判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0万元;黄某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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