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日前下发。根据通知,元旦放假3天,春节放假7天,从1月25日至31日;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
据悉,2009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是: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春节:1月25日至31日放假,共7天。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月25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