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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每月可享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12:25  新闻晚报

  □记者 沙情奕

  晚报讯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委办局联合出台了 《关于完善本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从12月1日起,本市年满65周岁的无保老人每月可以享受400元-500元的养老待遇。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知内容做出详细解答。

  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的条件有四项:一是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二是在本市居住、生活满30年;三是现为本市城镇户籍且已满15年;四是未享受基本养老、医疗以及征地养老待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称:“在本市居住、生活满30年”和“现为本市城镇户籍且已满15年”以户籍原始记载为准。

  关于“未享受基本养老、医疗以及征地养老待遇”的条件如何确定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未享受基本养老、医疗以及征地养老待遇”是指未享受本市规定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征地养老等待遇以及外省市规定的养老保险待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符合条件的城镇老年居民享受养老待遇的标准是:年满70周岁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待遇为每人每月500元;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城镇老年居民养老待遇为每人每月400元。此外,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城镇老年居民,在年满70周岁后的次月起,养老待遇自动调整,不需要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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