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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县水利局长涉贪污被起诉求处重刑2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13: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嘉义县水利局局长陈殿宝涉嫌贪污图利,因收取厂商回扣新台币315万元,被嘉义地检署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陈殿宝利用职务,屡次向厂商要求收取回扣,败坏官箴,具体求处重刑25年,并追缴不法所得。

  嘉义地检署指出,被告陈殿宝任职嘉义县水利局长、参议期间,配合“行政院”八年八百亿元易淹水地区水患治理计划,执行区域排水、疏浚、应急、治理工程等业务。

  从2007年5月13日起至同年8月12日止,涉嫌与业者要约给付得标金额15%回扣,而将“八年八百亿元易淹水地区水患治理计划”相关的“内田排水系统规划”及“新埤排水系统规划委托技术服务”两项工程,及“嘉义县水利业务协办工作委托服务案”交由立品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承作.

  另外,还将水利局办理的“内田排水改善设计监造”及“龙宫溪排水系统改善工程(大寮地区)委托勘测设计及监造案”交由京扬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作,收受回扣总金额多达315万元。

  全案经嘉义地检署侦查终结,认为陈殿宝不知廉洁自持,反而利用职务、权限,屡次藉由经办工程机会,向厂商要求、收取回扣。败坏官箴莫此为甚,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经办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嫌,因而将陈殿宝提起公诉,具体求刑有期徒刑25年,并追缴所有不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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