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长常高速设点检查 近三成车辆反光标识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14:00  红网

  红网长沙12月11日讯(通讯员 佘飞)“我的车灯保持完好,照样可以预防追尾事故。”12月11日,一辆车身没有粘贴反光标识的货车在长常高速公路上被交警拦下之后,司机理直气壮地说。当天,长常高速交警在各收费站设点,集中开展货运车辆粘贴车身反光标识专项行动,但从整治结果来看,仍有不少货车未按要求进行粘贴。

  上午九点,记者跟随执勤民警来到岳麓收费站检查点开展行动,两个小时时间里,民警就查出粘贴反光标识不合格车辆近20台,占总抽检车辆数近三成。其中有的车辆虽然粘贴了反光贴膜,但仅从肉眼观察,这些贴膜的质量就有很大差别,而且标识上面污染严重,根本起不到反光作用。

  据高速交警介绍,货车由于速度慢、体积大,如果没有醒目的反光标识来提醒后车司机保持车距,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公安部早在2006年就曾经下发通知,要求货车尾部必须粘贴反光标识。为了进一步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高速公路的夜间追尾事故,今年9月,粘贴反光标识的范围扩大到了上路行驶的所有货车。只要是上路行驶的货车和挂车,就必须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否则将处以200元的罚款,并且无法通过车辆年检。进入11月以来,长常高速交警进一步加强了对货运车辆粘贴反光标识的检查力度,共查纠此类交通违法行为800多起,有效提高了路面货运车辆粘贴反光标识的粘贴率,对预防货运车辆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高速交警提醒,按照规定,货运车辆不但要贴车身反光标识,更要贴合格反光材料制成的反光标识。如果粘贴的反光标识不合格,或贴得不规范,只要被查到,也要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稿源:红网 作者:佘飞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