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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财产申报还不是“最好的监督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14: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世相深看

  SHIXIANGSHENKAN

  国家公务员网站全文发布《公务员职务任免规定》,公务员兼职不得领取报酬,一条旧细则引发公众新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教授认为解决公务员兼职问题的最好办法有两个:第一必须要在官方的网站上进行具体、充分的公开。第二要进一步推进官员的财产申报制度,使官员在哪里兼职,收到哪些收入,这些都可以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公开+财产申报是最好的监督办法。(中央电视台12月10日报道)

  对于公务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化,等等,都已经是舆论反复呼吁过的问题,然而,当前真正的问题、或者说问题的关键,实际并不在于公开和财产申报。

  现在一些公务员的所作所为,以及他们的财产收入状况,真的是缺乏公开吗?表面上看是这样,我们还没有这方面的制度和程序,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这些情况都已经够“公开”了。一些公务员明显过着和他们的正当收入水平不相适应的生活,比如政府部门办公大楼“竞豪奢”,百姓到机关办事门难进、脸难看,豪华宾馆、酒楼里总是少不了“公仆”们的身影,有些公务员往往拥有多处房产,与老板们总是称兄道弟、出双入对,子女都能进名校或者留洋,甚至有人“裸体做官”,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公开的秘密”。从这些迹象当中,只需要稍微顺藤摸瓜,就不难发现他们的真实收入有问题、履行职务有问题。更何况,诸如李大伦、曾锦春之类的贪官巨蠹,无不长期受到知情者的举报,许多问题其实早已经称得上是“公开”了。

  换言之,在今天,许多不正之风、腐败现象,早就暴露在“阳光”之下了,不说是已经全部“公开”,至少也是欲盖弥彰。所以,问题的真正要害,不在于这一切是否“公开”,而在于即使“公开”了,又是否能够让百姓的意志真正起主导作用,是否能够得到严肃、深入的查处。说白了,就是百姓的表达权、监督权是否真正得到落实的问题。如果百姓手中缺乏表达权,即使掌握某些官员腐败的蛛丝马迹也不敢说或者无处说,媒体不敢追踪,官员可以充耳不闻,又如果百姓手中的监督权如同虚设,官员的升降去留都不是由百姓来决定,反而是百姓的工作是否顺利、生活是否安稳都掌握在官员手中,那么,纵然有些官员的一切收入、行为都已经“公开”,又起什么作用、有什么意义?这样的“公开”,不仅不能震慑群丑,反而会显得更加明目张胆,起到负面的示范效应。

  民众的表达权、监督权都得到严格的落实,那么,所谓知情权、参与权自然能够得到保障,因为,如果民众不知情、不能参与,他们就可以说,就可以行使监督权罢免官员等。反之,若表达权、监督权落空,则知情权、参与权也就无从谈起,并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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