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广西高院院长誓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1日15:4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南宁12月11日电(记者 叶娟 陆畅)广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殿龙近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访问时表示,广西高院将不断完善司法服务和司法机制,为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以及为广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罗殿龙介绍,今年10月以来,广西高院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队伍素质、维护司法公正、服务发展大局”为主题,力图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努力建设成为司法公正、形象良好、人民满意的法院。

  罗殿龙说:“今后,各级法院一定要把准方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自治区党委提出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面推进全区法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目前,广西各级法院正在着力解决司法观念、司法作风及司法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力争广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

  罗殿龙表示,广西高院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按照更加注重推动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继续推进法院改革,创新法院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审判和司法政务管理制度,为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提供科学高效的机制保障。

  广西地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前沿,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广西涉外商事海事案件不断增多,为维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广西高级法院制订了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提供法律服务的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司法为民十项措施,积极开展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促进了对外开放和经贸发展,过去五年累计审结海事海商案件880余宗、涉外案件逾600宗。

  今年10月,广西还成功举办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地方法官研讨会,来自东盟8国的首席法官、其他司法官员和国内著名法律专家学者及法律界专家共80多人重点讨论了自贸区双边、多边经贸与投资纠纷法律适用;解读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投资、经贸、环保等法规政策;探讨建立自贸区成员国联合法律服务机制;探讨非公经济在自贸区建设中的作用与机遇等问题,为建立完善自贸区成员国法律服务机制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罗殿龙表示,广西法院今后将以举办类似研讨会为平台,继续开展对东盟各国法律的学习交流和研究,并进一步加强加快对自由贸易区和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发展中的商贸物流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环境保护纠纷、跨区域刑事犯罪等问题的研究;通过与会的学习交流,向与会代表介绍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状况和取得的成就,特别是在促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司法协调和司法保护方面所做的成绩。

  作为广西大法官,罗殿龙非常重视普通民众“伸冤难”问题。他表示,广西各级法院将不断完善和充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包括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贫困群众给予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照顾,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在立案、举证、质证、认证、辩论、判决等环节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以公开促公正;同时健全人民陪审员及人民监督员制度。

  大约在四个月前,罗殿龙曾轻车简从,到位于中越边境的一个小县城对数名老上访户进行“下访”,在面对面的交流中,罗殿龙针对民众提出的困难,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一起商讨了解决方案。此后,罗殿龙又数度下到那个小县城,对上访户们进行了回访。他的一片真情感动了那里的人们。完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