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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农用土地禁建固定设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0:28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周萍)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模越来越大,农业部近日发出了《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通知》。其中强调,流转的农用地不能改变农业用途,不能用作种树、挖鱼塘、建造永久性固定设施等破坏耕作层的活动。

  农业部日前发出的《通知》强调,土地流转形式要严格遵循法律和政策规定,采取法定的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的农用地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属于基本农田的,流转后不得改变基本农田性质,不得从事种树、挖鱼塘、建造永久性固定设施等破坏耕作层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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