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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制造”婚纱照 事主法庭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1:44  燕赵都市报

  本报廊坊电(记者程建辉通讯员易丽娜)12月7日上午,永清县城区居民小贾和男朋友小张到街上闲逛,热心的影楼导购员发给他们每人一张宣传册,小张、小贾看完后傻了眼:原来影楼为了宣传,将小贾的影像和一位陌生男子合成了一幅婚纱照,图中的小贾正面带微笑地依偎在那名陌生男子的怀里。气愤的小贾找到该影楼,影楼老板说,上次照相时,因为小贾青春靓丽,于是留了小贾的影像资料,这次为了年底宣传,将小贾的肖像和另一位“帅哥”合成了一幅婚纱照供客人预览。双方协商未果,小贾将影楼诉至永清县法院,要求影楼赔偿其50000元的精神损失费,并公开道歉。经法官调解,影楼赔偿小贾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免费为小张和小贾拍一套婚纱照,并免费将照片放大成40寸水晶两张、放大24寸单片两张,在影楼门口张贴告示致歉,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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