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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九龙坡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止了一起违规行为,一公司因经营困难给员工放长假,发放基本工资时要求员工打欠条。
该公司员工反映,进入11月后订单锐减,公司开始给员工不定时放假,上月假期10多天。11月,单位照常给员工发放基本工资,但要求每名员工写下一张欠条,大意为:本月休假××天,领取了全额基本工资,生产恢复正常后,需无偿上班,补上休假天数。
对此,九龙坡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认为,企业因经营原因给员工放长假,放假头一个月需正常支付工资,此后应按月发放生活费。记者 王中亮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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