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无证明不立案 银行:无义务出证明
被人用假支票骗走价值6万元的瓷砖。
报警,警方说:需要银行证明是假支票才能立案。
找银行,银行称:没有义务为收款人出具证明。
几经周折,警方表示可以立案时,却因为到底该哪家单位管辖折腾。
终于明确归谁管辖时,有管辖权的单位又提出:需要银行证明。于是,事情回到原点。
这是生意人吴某遭遇的怪圈。昨日,吴无奈求助市政府信访办,经过市政府信访办协调,报案的问题才终于解决。
假支票骗走6万元瓷砖
吴是高新区巴山陶瓷市场的建材商人。吴回忆,本月初用一张转账支票买走了26吨价值65520元的瓷砖。
支票上写明“付款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九龙坡支行华岩分理处”,吴去兑现,遭到银行拒绝:支票一年前已被注销,现在已是假支票了。支票上盖的印章名叫陈萍。
银行拒绝出证明
案发当天下午,吴赶到石桥铺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称:受害者须提供相关证明证实该支票为假,否则警方不能受理报案。但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银行只有向支票的付款单位或进行案件调查的民警出具书面鉴定的义务,没有义务向收款人出具证明,如果吴能劝说陈萍出面,银行可以向陈萍出具支票真伪证明。
但陈萍在和吴通话后,拒绝露面配合。陈介绍,自己在去年3月遭遇抢劫,17张空白支票以及多枚印章被抢。事发后,公司对遗失的支票进行了登报公告注销,案件也由九龙坡区刑警支队负责侦办,但一直未破。
信访之后终于立案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证实了陈的说法,但值班民警表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吴只能找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知悉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的说法后,石桥铺派出所表示将考虑受理吴的报案。
9日上午,石桥铺派出所民警现场查看后,发现案发地是二郎派出所辖区。二郎派出所表示该案属于经济案件,让吴到分局经侦支队。吴来到经侦支队,对方依然要吴拿出支票的书面证明,否则不能受理报案,报案再次回到死胡同。
昨上午,吴一大早来到市政府信访办求助,终于在案发5天后从银行处得到该支票为假的鉴定证明。目前,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已受理报案,介入调查。
记者 范永松
网络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