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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遇上劳资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向纠纷发生所在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若监察大队执法不公或办事推诿,市民今后可直接到市劳动监察总队上访。
市劳动监察总队称,每周一到周五,该总队将派专人接受投诉和咨询,并当场答复。对于反映的劳动纠纷案,将督促相关区县劳动保障大队公正、公开处理。此外,总队还每周设立了两个领导接待日——每周四上午总队负责人亲自接访,每周二上午业务科室负责人接访。记者 王中亮
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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