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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投资环境降低税费 南阳出台五项新政促楼市回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3:20  东方今报

  □记者 张定有

  今报南阳讯 一份《关于促进南阳市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让南阳的房产商看到了希望。这份出台于12月8日的文件,推出五项新政欲拯救南阳楼市。

  新政一:降低住房交易税费

  《意见》指出,对个人首次购买120平方米以下(面积可以上浮20%)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按2%执行。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的,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个人买卖二手普通住房的,买卖双方缴纳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中地方所得部分由财政予以补贴;对城中村、旧城改造项目中安置的住户,在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对原拆除面积部分免征契税;对首套住房人均面积未达到全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比照首套自住房政策执行。

  新政二:放宽各项贷款政策

  《意见》放宽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额为2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由20年延长至30年。购买普通住房的,除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外,允许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全市范围内,可按有关规定异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住房。

  新政三:解决购房入户入学

  《意见》指出,实行购房入户、入学优惠政策。非城区户籍人员(不含境外人员),在城区内购买住房(含存量房)的,凭房屋所有权证可申请办理一户(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城区户籍。购房户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有效购房手续,租房户承租新建商品房(竣工3年以内)凭租赁备案合同,可享受与房屋所在区域居民子女同等入学待遇。

  新政四:优化开发投资环境

  《意见》同时优化了房地产开发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对各项手续齐全、具备一定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可分宗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盘活利用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新政五: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对未取得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从严惩处。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维修资金管理,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房地产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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