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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查处开发商低价卖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4: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据《现代快报》报道,前天,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周久耕一语惊四座。他说,政府将查处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防止烂尾楼的出现,这是对老百姓负责。

  政府贴钱助开发商“度年关”?

  针对目前开发商大降价,导致前期老业主退房现象的发生,周久耕表示,江宁的少数楼盘也存在这个问题。“对于开发商自行降价导致的退房问题,由开发商自己解决。”

  周久耕说,目前江宁区政府决定拿出5000万元资金,先让开发商支付工程款、支付农民工工资。“让开发商把房产抵押给房产局,在6个月内不能赎回的,通过拍卖处理房产。”

  有业内人士认为,政府用资金“来帮助开发商支付工程款,其实也是帮开发商解决资金紧张”。有给开发商“度年关”之嫌。

  周久耕还表示: “对于开发商低于成本价销售楼盘,下一步将和物价部门一起对其进行查处,以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房产业内业外争议声一片。

  “我知道我一说出来,就会有老百姓要骂我:政府怎么帮助开发商抬高房价呢?”周久耕似乎早就预料到会有一片反对声音,“这是因为老百姓没有完全理解。”

  查处低价卖房是为老百姓着想?

  周久耕解释说,其实目前江宁只有一家楼盘是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并不是普遍现象。按照目前的价格,这家楼盘以5700元/平方米价格销售(含1100元/平方米的装修价款),等于毛坯售价是4600元/平方米,远远低于其成本价。

  他说,目前江宁多数楼盘是在2006年、2007年拿的土地,楼面地价都在2800元~3200元/平方米之间,还有其他成本,5500元/平方米左右应该是个保本价。现在售价不到5000元/平方米,就意味着开发商贴钱给老百姓盖房子,“房产开发商是慈善家吗?当然不是!”

  周久耕表示,“按照价格法规定,低于成本价销售,就属于不正当竞争。”但目前只是和江宁物价局达成共识,还没有出台查处操作细则,关键还是要让开发商停止亏本卖房的行为,稳定江宁房地产市场。

  “既然开发商不是慈善家,那会导致什么结果?”周久耕说,就会导致开发商只是一时为了套现,到时房子没盖好,很有可能造成烂尾楼现象发生!政府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开发商卷钱走人,到头来还是买房人吃亏”。

  网友质疑

  周局长懂不懂法

  江苏网友(IP:220.192.111.*):1.作为政府官员,你有权议论房价吗?如果中国证监会官员议论股价高低,你觉得合适吗?同样,你作为主管江宁房产的官员议论江宁房价合适吗?

  2.作为政府官员,你有权一直说江宁的房价不会下跌吗?

  3.你凭什么查处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房价?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提到,如果为了清偿债务可以低于成本价销售。现在的开发商哪个不需要清偿债务呢?你凭什么查处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行为?

  4.在房价飞涨的时候你做了什么?说了什么?为什么在房价下跌的时候你就这么积极?你到底代表了谁的利益?

  5.低于成本价销售就会导致烂尾楼,那么高价销售就不会导致烂尾楼吗?房价下跌了不一定会导致烂尾,相反,价格居高不下,导致销售惨淡,资金回笼难,也很可能导致烂尾。

  6.政府有权力为开发商垫资渡过难关?资金从何而来,通过政府预算了吗?谁给了你权力使用纳税人的钱?

  7.你凭什么冻结开发商的销售款,你的依据是什么?不通过法院你能冻结吗?银行会理你吗?

  8.你有权要求开发商停止降价销售这一自主经营行为吗?哪条法律法规给了你这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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