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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10亿主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4: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昨日上午,安徽省亳州市中院对万物春公司涉嫌集资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主犯唐亚南被判处死刑,该案其他20余案犯分别判处无期、有期徒刑。

  经查明:自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万物春公司先后在安徽、河南、山东、江西等七省116个县、区非法集资共计近10亿元,涉及集资群众49786人次;共造成集资款3.3亿多元无法返还。

  众多群众因参与被告人唐亚南等人组织的非法集资,背负巨额债务并由此陷入生活困境。投资户周天明等人,因经济损失巨大、精神崩溃而发病,终因投资受损无钱医治以致死亡。颍上县投资户彭杰,在返款无望后因不堪重负上吊自杀。部分投资户为挽回损失,纷纷相互串联不断到亳州、合肥、北京等地集体上访。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亚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非法集资,骗取群众集资款,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丁魁元、李全才、张绳坤、邓书杰、彭标、李春侠、王加洪、孙琦、王静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而参与非法集资,帮助被告人唐亚南骗取群众集资款,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参与非法集资,帮助被告人唐亚南骗取群众集资款,数额特别巨大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韩玉叶、于春银、张军峰、靳书章、王修林、李灯、王怀君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而参与非法集资,帮助被告人唐亚南骗取集资款,其中被告人韩玉叶、于春银、张军峰、李灯、王修林参与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靳书章、王怀君参与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新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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