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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强制入住新县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04:20  舜网-济南日报

  湖南省衡南县的一项“旺城”之举却引来争议。不久前,衡南县破例召开股级以上干部参加的千人大会,动员县直机关干部必须无条件入住新县城。当地官员称此举只为提升新县城的人气,发展当地经济;一些公务员认为,上班8小时之内要按照规定办事,可8小时之外还这样严格控制就有些不合理了;法律界人士则认为,对公务员工作时间之外的行为自由进行限制,没有法律依据。

  副科实职以上必须入住新县城

  在衡阳一家媒体上刊登的一篇衡南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住宅建设及“三搬”工程的有关规定》的报道中,记者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

  11月3日以前,所有县直机关在职副科实职以上干部必须无条件入住云集;从2009年5月1日开始,取消朝九晚五作息时间;无条件取消公车接送,严格规范干部上下班纪律。

  据了解,由于以前衡南县城一直设在衡阳市内的石鼓区,所以,县里大部分干部职工都居住生活在衡阳市区,因此,受到这一规定影响的有衡南县七十多个单位的一万多名公务员。

  在衡南县“南办发[2008]27号”文件中,记者找到了公务员一旦违反这一规定将会产生的后果。

  衡南县将把“三搬”工程作为考察干部以及年终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凡未按要求完成住宅建设及搬迁入住的单位,年终考核实施一票否决,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分管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单位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入住县城的,通报批评。

  另外实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未按要求完成住宅建设及搬迁入住的单位,一律停拨办公经费,入住率抽查不到70%的,扣除办公经费两万元。

  新规定打乱部分人的正常生活

  一些公务员告诉记者,有些单位要求不分级别,所有职工一律居住在云集。有些职工由于没有买集资房或装修等原因,只能暂时住办公室或单位分配的集体过渡房里。有些单位实在没房住了,只能把职工安排在本单位搞接待的宾馆中。

  从11月3日开始,张明(化名)就成了住在办公室的一名“游客”。几平方米的空间,白天办公,晚上就支一张床作为卧室。“条件当然相对简陋喽,厕所、电视什么都没有。”张明说,从晚上各个办公室窗子里透出来的灯光看,他们单位至少有一半的人都住办公室了。

  一些干部职工对记者说,县政府迫切让县城兴旺起来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要求公务员下班后居住在云集的规定,管得太严,太过了,“公务员上班的时候应该遵守相关规定,下班后也应该享有自由”。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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